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的结题结账和结余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科研项目通过项目主管单位(委托方)结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在6个月内及时办理校内结题手续。由项目负责人填报《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校内结题申请表》,并附上主管单位(委托方)的结题验收意见(验收报告或结题证书、评定意见等结题相关证明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查,报科学技术处审批。
二、已办理完校内结题手续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及时办理结账手续。由项目负责人填报《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结账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单位、科学技术处审核后,报计划财务处审批。
三、逾期未办理项目结题结账的科研项目,经多次催办,项目负责人仍未办理的,计划财务处根据科学技术处通知冻结该项目经费,并通报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二级单位。
四、项目负责人应在结账前全面清理经费收支款项。借款应在结题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应付未付款,应在经费结账前全部处理完毕。
五、科研项目结题后所形成的结余经费,如需上缴的,按项目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如不需上缴的,结余经费提取5%管理费后转入项目负责人科技发展基金账号(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建立1个纵向项目和1个横向项目科技发展基金账号),专项用于项目负责人开展后续研究和其他项目的前期研究活动所产生的支出。其中,纵向项目科技发展基金可以支出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室改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横向项目科技发展基金可以支出人员费、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室改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接待费等,其中接待费比例不超过20%。
六、结余经费所提取的管理费转入该科研项目依托的校内二级单位,主要用于该单位的科技发展活动所产生的人员费、业务费支出,人员费和业务费比例各占50%。
七、项目负责人在退休或调离学校前,原则上应结清其科技发展基金账号中所有项目经费。
八、对于本规定执行日前执行期已结束还未履行校内结题、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按本规定于2个月内办理校内结题、结账手续的,结余经费不提取管理费。逾期未办理校内结题、结账手续及规定执行日之后执行期结束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费提取按本规定执行。
九、涉密及军口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由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2013年5月31日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项目名称及
校内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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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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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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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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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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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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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 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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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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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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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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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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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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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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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清单
(附件,全部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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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任务书、预算书等)2、结题验收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3、成果材料(论文、专利、著作等)4、研究报告5、成果鉴定相关材料6、年度报告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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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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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慎重承诺,由本人负责的该科研项目已经完成计划任务要求并通过了项目主管单位(委托方)结题验收,与项目主管单位(委托方)无任何法律纠纷。若产生法律纠纷,一切责任自负。特此承诺。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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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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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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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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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盖章)
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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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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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科学技术处各留存1份。
附件2:
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结账申请表
项目名称及
校内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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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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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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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 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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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办理校内结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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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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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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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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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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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经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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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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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经费管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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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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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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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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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慎重承诺,由本人负责的该科研项目已全面清理经费收支款项,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国家、部、省(市)、行业、委托单位等相关科技管理文件及合同约定真实、合法、有效地支出使用。若因违反相关规定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责任自负。特此承诺。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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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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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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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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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科研项目已办理结题手续,同意办理结账手续。
(科学技术处盖章)
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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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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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盖章)
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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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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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一式四份,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各留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