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全体本科生:
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并提交学院学生工作组和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审核,拟推荐附件中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详见附件一。具体拟推荐助学金等级,请自行在扬华素质网查询。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4日(三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4日下午17:00前反映至犀浦校区30447办公室周老师处(66366763),恕不接受匿名电话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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