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治校,强化管理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校制定了《西南交通大学学生服务消过管理规定(试行)》(西交校学生〔2019〕3号),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组织全体辅导员学习《西南交通大学学生服务消过管理规定(试行)》,确保每位辅导员都能准确掌握规定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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