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4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学院将按学校通知要求,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院宣传及开启批次
学院依据《管理办法》,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现已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3-2024学年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2023-2024学年本科生集体荣誉称号评选)。
各年级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见附件1、2。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议、推荐工作,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9月27日-10月8日)
(一)学生(班级)申请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见附件3),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个人荣誉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由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集体荣誉评选由班级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班级班长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由院评审小组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学生班级只需申请“先进班集体”即可。
(二)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
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需深入班级、院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组织全体成员开展各类学生荣誉称号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
根据评议结果,学生(班级班长)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申请集体荣誉的班级请于9月29日17:00前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并将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请各班(学生组织)于10月8日17:00前完成民主评议工作,将《数学学院个人荣誉民主评议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辅导员(指导老师)处,同时在系统内提交相关申请信息。
三、学院评审(10月9日-10月14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班级)申请、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五、学生(班级)报送材料清单(10月8日17:00前)
1.《数学学院个人荣誉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4);
2. 竢实扬华奖章,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纸质版及电子版;忠忱班集体,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纸质版及电子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4.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专项工作联系人:曾老师028-66366763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30447室
数学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