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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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返家乡”调研社会实践的通知

    2022-12-15 新闻中心 点击:[]

    数学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实践育人成效,让广大青年学生在亲身参与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校团委号召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开展2023年寒假“返家乡”调研社会实践。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方式

    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鼓励大学生寒假返乡之际“就近就便”,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家乡所在地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实践调研成果。

    三、活动内容

    (一)青春献礼二十大·强国有我新征程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新时代大学生责任担当,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作为社会实践的生动教材,开展学习调研类实践,通过研究伟大变革、开展党史教育、组织专题宣讲、寻访优秀党员、调研红色足迹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凝聚青春助振兴·书写乡村“兴”华章

    鼓励青年学子投身乡村振兴,通过调研实践,感受乡村振兴成果,探索乡村振兴方向,增强服务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实践项目可聚焦智慧农业、义务教育帮扶、劳动志愿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以实地调研、考察研习、政策宣讲、志愿服务、课业辅导、技术创新、乡村支教、普通话推广等活动为主要形式开展实践,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助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教育、生态、组织振兴。

    (三)专项行动

    根据2022年团中央、教育部及省市、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校团委将及时转发全国及省市、学校相关单位专项社会实践活动通知至新青年素质网,由学院及师生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申报专项行动活动不占校级团队名额。

    1、“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专项

    根据团中央关于“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部署,要求高校不少于25%的团支部与社区结对,以团支部为单位就近就便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各二级团组织要结合“青春志愿·爱在社区”行动,利用学院现有社会实践基地和志愿服务基地,充分发挥学院专业优势和支部团员特点,推动学生团支部与社区团支部再结对,同时探索与新社区的结对合作。强化提升大学生运用知识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着力将社区实践打造成为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高地和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

    2、“全国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示范团队专项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校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开展,鼓励各二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主动前往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以科普教育、科技知识宣讲等形式开展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3、“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

    共青团四川省委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旨在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特别是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工作,深化岗位认知、提升就业能力,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逐梦计划”依托“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等板块进行,所有岗位均通过“逐梦计划”平台公布,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岗位和对象。平台全年开放运行,寒假及非集中开展时间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根据实际自主进行。

    4、“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专项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鼓励广大学生积极投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通过挂职锻炼、志愿服务、创新创业、行业调研等多种形式,助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5、西南交通大学寒假招生宣传专项

    为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效,鼓励广大同学回到家乡中学,通过宣讲会、励志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交大文化、交大历史和交大特色,帮助广大中学生深入了解我校人才培养和办学特色,积极发挥朋辈作用,分享交大学习生活经验,助力莘莘学子实现交大梦想,为学校招收优质生源发挥作用。(具体报名要求、活动开展要求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关于招募2022-2023学年寒假西南交大招生宣传志愿者的通知》为准,详见链接https://zhaosheng.swjtu.edu.cn/info/1042/1878.htm

    四、申报说明

    (一)实践活动参与对象需为交大在职教职工及在籍在校大学生,以自愿为前提,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就近就便,当地实践”为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不得前往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二)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必须每日进行队伍安全情况汇报,若有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取消实践活动。

    (三)团队分为校级团队、专项团队、院级团队。

    1、校级团队:由学院推荐,校团委负责审批、管理、成果验收。

    根据学校通知,数学学院校级团队立项不超3支。

    校级团队:团队学生人数3-8人,团队指导教师1-2名。

    团队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1)、《校级队伍保险信息汇总表》(附件3)、《社会实践项目协议》(附件4))于12月20日17:30前交至学院团委邮箱:sxtw@swjtu.edu.cn,由学院团委审核、评选后提交给学校。学校将审批立项一定数量的校级团队,未通过校级审批的队伍按院级团队立项。

    2、院级团队:由学院负责组织、管理、成果验收,校团委备案。

    院级团队队伍数量不限,由学院负责组织、管理、成果验收,校团委备案。团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实践地点与制定实践计划。各实践团队于12月20日17:30将《项目申报表》(附件1)、《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2)、《校级队伍保险信息汇总表》(附件3)、《社会实践项目协议》(附件4),将电子版发送至sxtw@swjtu.edu.cn。附件中涉及个人签名必须本人电子签名。

    3、专项团队:各专项团队申报详见校内各单位相关通知,校级专项由发布通知单位统筹管理。

    五、经费支持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经费采取学校支持、项目自筹等渠道解决。

    1、校级团队:由校团委支持经费,校级重点团队支持1000元/支,校级一般团队支持500元/支。

    2、其他专项团队由实施单位统筹支持。院级团队自筹经费。

    、申报流程

    1、12月13日-12月22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实践地点与制定实践计划。各实践团队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2)、《校级队伍保险信息汇总表》(附件3)、《社会实践项目协议》(附件4),将电子版提交至数学学院团委邮箱sxtw@swjtu.edu.cn。附件中涉及个人签名必须本人签名。

    2、12月23日-12月27日:各学院、单位完成申报项目汇总,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

    3、12月28日-12月30日: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公布立项结果。院级申报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立项,汇总表报校团委备案。

    4、12月下旬-2月上旬:立项团队及师生按申报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单位按照后续通知及时在第二课堂系统开课,并组织队伍按时选课,进行活动报备。不按要求选课报备的队伍无法参加评奖评优。

    、成果提交

    校级团队:各实践团队对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具体提交时间详见后续通知。

    提交材料包括:

    1、必交材料

    (1)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格式要求:标题小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小三号仿宋);

    (2)音频、视频、图片材料(至少5张有代表性的活动场景照片,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JPEG格式);

    (3)《2023年寒假“返家乡”调研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日志》(附件5)

    (4)《2023年寒假“返家乡”调研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实践地盖章扫描后提交。(附件6)

    (5)《2023年寒假“返家乡”调研社会实践经费使用明细》(附件7)

    2、加分材料

    (1)校外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宣传;

    (2)实践地感谢信、锦旗等;

    院级团队:

    1、必交材料

    (1)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格式要求:标题小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小三号仿宋);

    (2)音频、视频、图片材料(至少5张有代表性的活动场景照片,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JPEG格式);

    (3)《2023年寒假“返家乡”调研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日志》(附件5)

    (4)《2023年寒假“返家乡”调研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实践地盖章扫描后提交。(附件6)

    2、加分材料

    (1)校外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宣传;

    (2)实践地感谢信、锦旗等;

    参与评优的院级团队提交材料同校级团队提交材料。将电子版发送至数学学院团委邮箱sxtw@swjtu.edu.cn。

    、总结表彰

    校团委将根据各团队实践情况,评选优秀实践队伍及个人。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伍成员可获得16个第二课堂学时,按要求完成实践任务的校级队伍成员可获得12-14个第二课堂学时,院级社会实践队伍成员可获得不超过12个第二课堂学时。

    1、社会实践团队考核及奖励

    校级团队评优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详见附件8说明,其中评优答辩环节由各单位根据实践结果推荐优秀队伍参加。院级团队考核由学院团委组织。

    2、社会实践个人考核及奖励

    (1)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每队获2个校级优秀实践个人名额,另可追加支持实践活动经费1500元。

    (2)按要求完成实践任务的校级队伍,每队获1个校级优秀实践个人名额。

    (3)院级优秀社会实践队,每队获2个院级优秀实践个人名额,其余圆满完成实践任务的院级团队,每队获1个院级优秀实践队员名额,学院统一评选后汇总至校团委备案。

    (4)优秀社会实践队指导教师(所带团队为校级社会实践队且考核优秀)将给予表彰奖励。

    、注意事项

    社会实践是新形势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有效途径。各二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引导学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社会实践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校团委联系咨询电话:028-66367148(郑老师、罗老师)。

    数学学院团委联系咨询电话:18349104105(张雨欣)、18732167572(李西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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