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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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一年级学生晚自习制度

    2022-08-28  点击:[]

    为加强数学学院学生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晚自习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晚19:30—21:10。周五、周六不作要求,但提倡广大学生自觉自习,法定节假日参照执行。如晚自习时间学校统一安排活动,则相应调整。

    二、一年级学生原则上应在相对固定的教室集中晚自习。教室的分配安排由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会同数学学院学生会根据实际研究确定。其他年级学生自主进行晚自习。

    三、晚自习期间,不得大声喧哗,来回走动;出入教室应保持安静;手机等通讯工具应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

    四、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确因有事或身体不适者应向辅导员及时请假。

    五、集中晚自习考勤由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统一协调,辅导员、学生会、班级干部具体负责辅导员要对所带年级或班级学生不定期进行晚自习情况抽查,原则上每周2—3次,并做好工作记录。学生会组织各班学生干部成立检查小组,每晚对各院(系)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每周汇总至学院学生工作组,定期公布,并作为班级晚自习情况单项表彰的依据和班级、个人其它有关评优表彰的重要参考。

    六、对集中晚自习出勤率低、整体情况较差的班级,要及时做好整顿工作;对集中晚自习屡次缺勤、情节严重的学生,要根据或参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各年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其他年级学生自主晚自习的管理工作,不断促进学风建设。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数学学院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数学学院

    202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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