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学生。殷鉴不远,以下是近年我校学生考试违规部分案例,请同学们引以为戒。一旦发现考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2021年1月5日下午在犀浦校区X1229教室进行的《建筑结构》考试中,XX学院1位同学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留校察看处分;
2.2021年1月11日上午在九里校区J4323教室进行的《财务管理A》考试中,XX学院2位同学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留校察看处分;
3.2021年2月26日下午在犀浦校区X4357教室进行的《工程力学C》考试中,XX学院2位同学利用手机查看与考试有关内容,与其他人交流与考试有关内容,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开除学籍处分。
4.2020年9月7日下午在犀浦校区X2434教室进行的《道路工程》考试中,XX学院XXX、XXX、XXX考试途中互相传递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经实名举报,调取监控查实,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留校察看处分;
5.2020年1月3日下午在犀浦校区X4350教室进行的《信号与系统》考试中,XX学院XXX携带并使用电子通讯设备,被监考教师发现,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开除学籍处分;
6.2019年12月24日下午在峨眉校区E6403教室进行的《嵌入式系统设计与应用B》考试中,XX学院XXX携带并使用电子通讯设备,被监考教师发现,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开除学籍处分。
特别提醒:考试违规的处分决定书将载入当事学生人事档案,成绩单如实记载违纪作弊记录。
数学学院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