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晗
副组长:潘小东 王 璐 李志辉
成员:黎定仕 杨洋 赵海良 刘 品 唐家银
二、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徐革
副组长:黄祥
成员:田俐萍 梁涛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人选
1.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且材料评议合格,英语满足免试条件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 50 分的考生;
2. 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的硕士研究生;
3.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1. 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
2. 复试时间为:2021年5月7日。
(三)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更不予录取。
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四)复试内容及流程
复试,即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能力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综合笔试形式:闭卷
笔试科目:含高等代数、实变函数、泛函分析
笔试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犀浦校区30454
2、面试
面试内容:
(1) 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可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查。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时间:2021年 5月7日14:30开始
面试地点:第一组:犀浦校区30425;第二组:犀浦校区30429;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面试流程:①考生自我陈述:可使用PPT汇报,主要包括工作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科研规划等,汇报时间 5 分钟以内;②专家提问;③考生作答。
四、拟录取
(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笔试成绩权重(50%)+面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权重(50%)。
(二)拟录取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在指导教师招生限额内双向确定拟录取名单。
下列情况将不予拟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拟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
五、其他
(一)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材料
1. 申请考核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一份;
(2)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含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1份(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在读硕士研究生报考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应届硕士毕业生)。
(8)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并出具检查结果,加盖体检结论印章)。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在读硕士研究生可提供研究计划、方案以及主要成果,并由硕士导师签字认可)。
(10)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论文正式录用函、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1)本人标准证件照片一张(蓝底或白底,电子照片不低于为480*640像素)。
(12)其他补充材料。
2、硕博连读考生请于4月30日前将《西南交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2)(4)(5)(6)(10)(11)材料提交到犀浦校区30446房间。
说明:
(1)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申请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
(3)参加综合考核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4)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供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综合考核或录取资格。
(三)咨询联系方式:02866367098,孔老师。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议
在数学学院官方网站(https://maths.swjtu.edu.cn/)公布复试与拟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复试考生对复试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数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66367132, 邮箱:shuxuejw@swjtu.edu.cn。
七、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所有。未尽事宜以《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