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校职改[2013]1号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二○一三年度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职改[2009]1号)文件规定及学校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二○一三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校二○一三年度晋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仍按西交校职改[2009]1号文件执行。
二、关于学历、资历、科研业绩截止时间的说明
1、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以学历证书的原件为准),对当年参加博士答辩的,取得答辩决议书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最终未获博士学位者,则取消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以201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3、各类科研业绩计算范围: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至2013年8月31日。
4、2013年8月31日以前已达到实际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指标投放原则
二○一三年指标投放原则为:综合考虑学校未来的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动态平衡要求,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参考各单位的核算岗位总量和现有在岗人员总数的差额以及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数,经评估后下达。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西交校人[2008]14号文)规定,对设置有专业技术岗位的单位,严格按照所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向相应学科投放指标。
四、转评
1、根据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的要求,对于校内工作岗位变动和从校外调入人员引起的职称与所聘岗位不一致的同级别的转评申请,经核定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申请转评。
2、对于有执业资格准入限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若本人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受理申请同级别的转评。
3、根据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在本系列岗位上任职一定年限的要求,原则上不受理跨系列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其他
1、对经评审通过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职称改革办公室下达资格通知后,须由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提出岗位聘用建议,并报学校审核批准后实施岗位聘用。
2、根据西交校职改[2009]1号文件的规定,再次重申,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级各类人员,须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
3、对所有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的审核,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责任人签字,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材料。
4、学校已启动对《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职改[2009]1号)文件修订工作,待修订完成后择机正式发文实施。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调整业绩条件结构。学校制定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业绩条件的指导标准,各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加大学院职称评审的自主权。
(2)调整申报资格。明确对国外学习工作经历,工程(社会)实践经历等要求
(3)进一步实行分类评价。按教学科研型、教学型等分类修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指标,并明确对教师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教学工作的要求。
(4)完善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的要求。
附件:二O一三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西南交通大学
二O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校长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