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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2015-12-14 郝虹 点击:[]

    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为做好我校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拔工作,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帮助教师了解学术前沿、拓宽学术视野、提升竞争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项目情况

    项目介绍及申报条件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109da10c019d483198f25301a60931cc.shtml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五、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2016年选拔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87a7f72abd1e4dffb3b9ddcea536ff87.shtml)、《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http://www.csc.edu.cn/chuguo/ddf9d973bd2441b7a07af3f7df25b1b7.shtml)及所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

    (二)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报时需获得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提前联系准备。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开始时间需在正式申报时间之后);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6.资金资助情况;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四)以下人员暂不能申请:

    1.已获得国家及学校出国留学项目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3.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4.正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员;5.曾享受国家及学校出国留学项目资助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6.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7.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六、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对其出国计划提前做好规划,该项目结果出来前,不能同时申报其它出国留学项目;

    (二)单位推荐:二级单位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要和工作安排,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上报学校;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申报资格进行最后审核,并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人选确定: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资助人选。

    七、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于20151225前将《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犀浦校区综合楼413室),并将两表电子版发送至szb@swjtu.edu.cn;各二级单位将根据基金委要求组织推荐人选网上填报(201615日—11)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2016111日—15)。

    八、其他事项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学校对获全额资助的教师回国后考核合格给予适当的奖励。

    3.2016年申请其他公派访学项目及校内各种出国研修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人员。

    请各二级单位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咨询,协助申报教师完成研修目的、研究课题及研修计划等相关内容的论证,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

    2. 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联系人:夏旭 杨巧艳 联系电话:66366208

                                             人事处

                                                                         20151211

    附件: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

            附件2: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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