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同志放假半天。现将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2016年3月8日(星期二)下午全体女教职员工放假半天,请各部门的女职工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需要补课的女教师请到教务处、研究生院排课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一条:转发关于2015年度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家风和畅”主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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