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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4-05-15  点击:[]

    为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

    招生计划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240

    081801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类

    240

    120103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20

    注:各专业培养课程详见教务处官网。

    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总计划为60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1、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为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入学报到前取得证书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不得与本科毕业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

    3、体检须符合教育部相关录取要求。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6月10日

    2、报名平台网址:https://cjcx.swjtu.edu.cn/exw/

    3、考生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照片;

    ②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应真实表达学生本人相貌,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格式为jpg、bmp或jpeg,大小不超过1MB);

    ③打印《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签字后扫描回传至报名平台。

    四、考核办法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于6月13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初审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复试,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未按时参加者,学校不再安排补测。

    五、录取办法

    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六、培养与管理

    1、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培养地点为峨眉校区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参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得保留入学资格、留级、延长学习时间、转学及转专业,不参与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4、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七、学费、住宿费

    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年制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元/生·学年

    6240

    交通运输

    元/生·学年

    6240

    工程管理

    元/生·学年

    5760


    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实际收费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如遇调整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1756

    电子邮箱:zszx@swjtu.edu.cn

    联系电话:028-66366373、66368074

    九、申诉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电子邮箱:zsks@swjtu.edu.cn

    十、监督举报

    1、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一、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

    2024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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