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学工通知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通知  >  正文

    【评优】数学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9-26  点击:[]

    数学学院2023届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2年9-11月组织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数学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院宣传及开启批次

    依据《管理办法》,面向2023届毕业生做好相关宣传,学院评选批次已开启(批次名称: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9月26日—10月8日)

    (一)学生申请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班级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二)民主评议

    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组织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填写《学学院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见附件2)报学院学生工作组辅导员处。

    根据评议结果,学生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同学需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条件提交申请材料,省级优秀毕业生评议答辩会的具体事宜待定。

    三、学院评审(10月9日—10月16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数学学院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电子版,见附件2;

    2.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的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原件)纸质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见附件3;

    材料1请各班于10月8日17:00前报送至辅导员王老师处。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

    3.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专项负责人:王老师 X30447

     

    数学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2022年9月26日

     

    上一条:关于数学学院2022-02期“团内推优”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评奖】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