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全体研究生: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2021]56号)、《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2021]51号)及《数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等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年级:2020级硕士、2021级硕士、2019级博士、2020年博士、2021级博士、2022年注册硕博连读生(可选硕士或博士身份参评)
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参评年级:2022级博士
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1)2021~2022学年至今,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含服务消过);
(2)2021~2022学年至今,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2021~2022学年至今,休学者、保留学籍者;
(5)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博士生学制为4年,硕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的6月30日);
(6)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二、 名额分配
培养层次 |
指标数 |
奖励标准 |
博士 |
1 |
3万/人 |
博士新生扬华新秀奖 |
1 |
2.5万/人 |
硕士 |
4 |
2万/人 |
三、评选程序
(1) 线上申请:请各参评同学于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12:00前在研究生院系统中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压缩包(与线下提交申请材料一致)。
(2) 线下申请:请各年级参评同学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12:00前将材料交至X30447办公室王晴老师处。相关材料如下:
①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② 数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③ 发表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
④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1769366351@qq.com)
(3) 组织评选:学院将暂定于10月9日组织评审,请各位申请人提前答辩准备,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学院公示。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以重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科研、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但同一学年不能兼得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
3、对评奖过程存在疑问,请联系王老师(66366763)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