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本科各班级(团支部)、全体同学: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于6月8-9日召开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
一、大会召开时间
2022年6月8-9日(星期三、星期四)
二、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第二十二次团代会精神;认真总结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明确第三届学生会工作任务;选举产生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学生委员会委员;修订《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学生会章程》;进一步推进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从严治会;践行服务宗旨,听取并审议学生会提案工作报告;确保学生会在校、院两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学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人才培养大局,强化思想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明确职能定位,持续推进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会;团结引领广大青年紧紧围绕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同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交通强国”、“教育强国”等国家战略和全力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为谱写新时代学院发展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的召开。
三、大会代表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 学籍在数学学院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学习成绩优秀。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定》要求:“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大会代表由数学学院本科各班级(团支部)学生构成。
学代会拟定代表总数为45人,共划分为4个代表团。学院各年级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各班级(团支部)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要覆盖各个年级、专业及主要团学组织,并适当注意代表中非学生干部代表、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各班级(团支部)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经个人自主报名、团支部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班级委员会组织召开班级学生大会选举,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本班级(团支部)学生代表候选人,经学院团委、学生会联合审核,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代表人选。
四、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在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成立学生委员会,作为学生会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学代会重要决议和决定,发挥议事、决策、部署等作用,统筹规划学生会年度工作任务。
(一)学生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
除了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性。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2.先进性。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组织策划、沟通交流、实施运行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性。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群众基础良好。
(二)学生委员会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结合我院实际,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拟由11名委员构成,其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在广泛征求学院学生会意见基础上,由学院团组织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提名,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组织考察公示,学院党组织审核确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五、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主持学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
除了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性。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2.先进性。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组织策划、沟通交流、实施运行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性。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群众基础良好;原则上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级。
(二)学生会主席团名额及产生程序
数学学院学生会第三届主席团拟由3人构成。
在广泛征求各班级团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经个人自主报名、学院学生会审核推荐、学院团委资格复审、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学院团委老师面试、学院团委主持民主考察审查推荐,学院党委考察同意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公示,提交校学生会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候选人4名,差额1名,差额率33.3%。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筹备工作组
为保障学代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学代会筹备工作组,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进行,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构成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
组 长:赵汉林
副组长:杨柠潞 徐华野
下设5个小组:组织和宣传工作组、报告起草和材料整理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工作组、会务和联络工作组。
(二)做好大会代表酝酿选举
各班级(团支部)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照大会代表产生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酝酿选举工作,填写《关于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酝酿及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并将选举结果在本班级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级当选代表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存档。
各班级(团支部)应于2022年6月5日中午12点前将上述三个材料(附件2、3、4)以“xx班学代会代表选举材料”命名打包提交至邮箱mathxsh@swjtu.edu.cn,并于6月6日工作时间将纸质版材料交至X30447办公室。
(三)做好提案工作征集
各班级(团支部)应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针对学生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的提案征集工作。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数量分配表》(附件1),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表》(附件5)。
各班级(团支部)应于2022年6月5日中午12点前将《提案工作表》(附件5)以“xx班学代会提案工作表”命名提交至邮箱mathxsh@swjtu.edu.cn。
各班级(团支部)需参考《填表说明》(附件6)认真填写上述材料,按时间要求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联系人:周义杰 028-66368319
赵汉林 QQ:1695083416
地 址: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三号教学楼X30447办公室
邮 箱:mathxsh@swjtu.edu.cn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委员会
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