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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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优】数学学院组织开展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9-23  点击:[]

    数学学院2022届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1年9月-2021年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班级按此通知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评选条件

    1. 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 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读研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服务消过),无不良记录;

    4. 学习勤奋,学业优秀,读研期间未出现不合格课程的情况;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 读研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7. 读研期间,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8. “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读研期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至少一次,并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3日-10月9日)

    1.学生申请

    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 民主评议

    班级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 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10日-10月21日)

    1.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荣誉清单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

    2.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3. 材料提交至学工部

    三、其他事项

    1.请同学们评优过程中的疑惑反馈给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向学工组集中反馈意见。如有意见需单独反馈,请联系谢老师(66366763)或到X30447反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在评奖时间段内联系谢老师(66366763)。


    数学学院学工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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