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各位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数学学院评奖评优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1年9月-12月期间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请各班级按此通知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集体荣誉称号含:研究生忠忱班集体、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在参评学年和评优工作周期内,班级成员没有受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各参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次PADP项目立项,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二)名额分配
根据年级及人数比例确定。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
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班级、组织应做好对学生申报材料的查验、审核工作。
(1)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2)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3) 班级申请阶段(9月17日-9月27日)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应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5)、《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见附件6),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班级向学院提交材料
班级请于9月17日-9月27日之内完成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及导师审核。在9月28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班级组织推荐的优秀个人的《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及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X30447谢健祥老师处。
(1)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6日(即2020-2021学年)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5.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荣誉清单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
6.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7.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
8.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二、其他事项
1.请同学们评优过程中的疑惑反馈给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向学工组集中反馈意见。如有意见需单独反馈,请联系谢老师(66366763)或到X30447反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在评奖时间段内联系谢老师(66366763)。
数学学院学工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