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本科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拟召开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2021年9月18-19日(星期六、星期日)
二、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第二十二次团代会精神;总结一年以来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审议并通过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明确第二届学生会工作任务;选举产生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学生委员会委员;修订《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学生会章程》;选举产生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数学学院代表以及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数学学院拟推荐候选人;进一步推动学生会深化改革、从严治会;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同学紧紧围绕在党的周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谱写新时代学院发展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三、大会代表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学籍在数学学院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学习成绩优秀。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则》要求:“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班级、团支部及主要团学组织”,“非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大会代表由数学学院本科各班级(团支部)学生构成。
学代会拟定代表总数为60人,共划分为4个代表团。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各班级(团支部)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要覆盖各年级并适当注意代表中非学生干部代表、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各班级(团支部)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经个人自主报名、团支部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班级委员会组织召开班级学生大会选举,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本班级(团支部)学生代表候选人,经学院团委、学生会联合审核,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代表人选。
四、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在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成立学生委员会,作为学生会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学代会重要决议和决定,发挥议事、决策、部署等作用,统筹规划学生会年度工作任务。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主持学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
除了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性。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或优秀的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先进性。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组织沟通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性。应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生委员会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拟由5名委员构成,优先推荐学院团委干部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学生委员会委员。
在广泛征求各班级(团支部)意见基础上,经学院学生会酝酿推荐,学院团委、校学生会联合考察,学院党委审核确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
(三)学生会主席团名额及产生程序
数学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拟由3人构成。
在广泛征求各班级团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经个人自主报名、学院学生会审核推荐、学院团委资格复审、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学院团委老师面试、学院团委主持民主考察,学院团委和校学生会联合审查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选3名,候选人4名,差额1名,差额率33.3%。
五、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数学学院代表、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数学学院拟推荐候选人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预通知》要求,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拟定于2021年9月底召开。数学学院共有5名代表参会,并将推荐1人担任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面向全院本科生公开推荐选拔。
(一)代表、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条件与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条件相同。
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与数学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相同。
(二)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按照《关于做好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预通知》要求,数学学院拟定共有5名代表参加校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年级,其中包含1名少数民族代表,女性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30%;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其中优先推荐团支部委员担任代表。
各班级(团支部)均需从该班担任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推荐1名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需经个人自主报名、团支部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班级委员会组织召开班级学生大会选举,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本班级(团支部)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各班推荐人选经学院团委、学生会联合考察,在广泛征求各班级(团支部)意见基础上,由学院学生会根据覆盖年级、少数民族代表、女性代表等要求酝酿代表候选人名单,报送学院团委审核确定,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本学院校学代会学生代表。
(三)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拟由27名委员组成,优先推荐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学生委员会委员,其中数学学院需推荐1名学生委员会委员。
在广泛征求学院学生会意见基础上,由学院团委在校学代会数学学院代表中提名,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组织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选举结果报送学院党委审核,确定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数学学院拟推荐候选人,提交至校学代会进行等额选举。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筹备工作组
为保障学代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学代会筹备工作组,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进行,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构成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
组 长:周义杰
副组长:郑艺梅 戴云龙
下设5个小组:组织和宣传工作组、报告起草和材料整理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工作组、会务和联络工作组。
(二)做好大会代表酝酿选举
各班级(团支部)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照大会代表产生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酝酿选举工作,填写《关于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酝酿及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并将选举结果在本班级范围内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级当选代表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存档。各班级(团支部)应于2021年9月6日前将上述三个材料提交至大会筹备工作组。
(三)做好校学代会代表推荐人选酝酿选举
各班级(团支部)均需推荐1名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按照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产生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酝酿选举工作,填写《关于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酝酿及选举情况的报告》(附件2),并将选举结果在本班级范围内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级当选代表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5)存档。各班级(团支部)应于2021年9月6日前将上述三个材料提交至大会筹备工作组。
(四)做好提案工作征集
各班级(团支部)应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针对学生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的提案征集工作。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数量分配表》(附件1),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表》(附件6),于2021年9月8日前提交至大会筹备工作组。
各班级(团支部)需参考《填表说明》(附件7)认真填写上述材料,按时间要求提交电子文档,并于9月13日-14日工作时间内报送纸质文档(一式一份)至数学学院团委办公室(X30447)。
联系人:周义杰 QQ:642823578
赵汉林 电话:15198123906 QQ:1695083416
地 址: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三号教学楼X30447办公室
邮 箱:mathxsh@swjtu.edu.cn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委员会
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