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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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奖】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09-03  点击:[]

    数学学院2016、2017、2018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要求,现启动我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院宣传及启动阶段(92-3日)

    请各学院结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2、附件3),面向学生深入宣传,启动本学院评选工作。

    二、学生申请阶段(94—8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详见附件1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三、学生答辩及学院评审阶段(99—12日)

    根据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及学生申请情况,开展学生答辩和学院评审,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四、学院评审公示阶段(912—18日)

    我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学生工作部。

    注意事项:

    1.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3.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详见教务处2020届免试研究生推荐要求。

    4.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所有签名必须为手签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请务必注意成绩排名是否实行综合考评排名综合考评排名排名方式学院内部需统一

    6.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数学学院学工组

    2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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