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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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评奖】数学学院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2024-10-31  点击:[]

    全员参评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我校《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2]18号)《数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二批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年级:2022级硕士、2023级硕士、2021级博士、2022级博士、2023年博士、2024年注册硕博连读生(可选硕士或博士身份参评)。

    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1)2023-2024学年至今,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含服务消过);

    (2)2023-2024学年至今,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2023-2024学年至今,休学者、保留学籍者;

    (5)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博士生学制为4年,硕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的6月30日);

    (6)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二、 名额分配

    三、评选程序

    (1) 材料提交阶段(10月31日—11日1日)

    请各年级参评同学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11117:00将纸质材料交至X30447办公室盖少通老师处,电子材料以“姓名+硕士/博士国奖”命名在研究生院系统中“国奖扬华奖板块提交(与线下提交申请材料一致)并发送至邮箱835378232@qq.com相关材料按顺序提交如下:

    ①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② 数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汇总表(附件3)

    ④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 发表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

    ⑥成绩单复印件。

    (2)学院评审阶段(11月1日—11月7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计划在11月7日之前组织答辩。请各位申请人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注:参加过第一批次评审的同学无需再次答辩,其评审结果将以第一批次的结果为准。如果本批次出现新增申请人,学院将结合第一批次申请人的成绩重新进行排名,并根据差额选出第二批次答辩候选人。如果本批次没有新增申请人,学院将根据第一批次申请人的成绩排名差额选出第二批次答辩候选人。

    (3)学院公示阶段(11月8日—11月15日)

    四、其他事项

    1、科研成果中的论文材料无需全文打印,只需提供论文首页,所有材料黑白简订;

    2、申请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完全,逾期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修改和补交

    3、在2024年11月1日17:00前完成纸质版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全部流程后视为报名成功

    4、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以重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科研、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但同一学年不能兼得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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