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我院在全体学生范围内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工作。经学生自愿申请、辅导员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小组结合班级评议认定会议记录、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以及《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核。现将本年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情请见学院X30447办公室外公示栏,申请学生也可登录扬华系统自行查看本人认定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15:00前,到X30447辅导员办公室向辅导员当面反映,恕不接受匿名、QQ、微信、电话等反馈。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