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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评奖】数学学院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23  点击:[]

    全员参评研究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2]18号)《数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及《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1]51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现对即将开展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年级:2022级硕士、2023级硕士、2021级博士、2022级博士、2023年博士、2024年注册硕博连读生(可选硕士或博士身份参评)。

    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参评年级:2024级博士。

    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1)2023-2024学年至今,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含服务消过);

    (2)2023-2024学年至今,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2023-2024学年至今,休学者、保留学籍者;

    (5)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博士生学制为4年,硕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的6月30日);

    (6)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二、 名额分配

    三、评选程序

    (1) 线下提交:请各年级参评同学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927日12:00将材料交至X30447办公室盖少通老师处。相关材料按顺序提交如下:

    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

    ①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② 数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③ 发表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

    ④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835378232@qq.com)。

    扬华新秀奖学金提交材料:

    ① 扬华新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② 扬华新秀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

    ③ 发表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

    ④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 扬华新秀奖学金推荐名单学术成果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邮箱835378232@qq.com)。

    (2)组织评选:学院将暂定国庆假期后组织评审,请各位申请人提前做好答辩准备,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院公示。

    四、其他事项

    1、科研成果中的论文材料无需全文打印,只需提供论文首页,所有材料黑白简订;

    2、申请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完全,逾期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修改和补交

    3、在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纸质版材料提交,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全部流程后视为报名成功

    4、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以重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科研、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但同一学年不能兼得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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