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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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学院团委关于提供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证明材料的通知

    2024-06-12 新闻中心 点击:[]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共同设立,旨在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有效评价,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建立正确的激励导向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向上向善、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同时向社会推荐优秀人才,为祖国建设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因认证工作部分项目需统一开具证明材料,经院团委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

    1、学生申请和校级审核、公示阶段:2024年6月6日-6月23日;

    2、省级复核阶段: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6日;

    3、2024年6月24日-7月6日未认证通过同学可据实补充修改完善认证材料,并提交学校团委再次审核,省级复核结束后将适时公示拟通过名单。(本次认证仅一次申请和修改机会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

    二、认证对象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认证范围为:全校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对象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本认证办法规定且满足认证条件的,均可申请认证“综合素质A级证书”,已获得认证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三、认证项目

    “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项目分为思想政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专业学习、成长锻炼、文体活动、技能特长、其他8个类别,共24个项目,达到相应条件后可获得对应分值(详见《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标准表》)。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不叠加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四、认证范围

    符合本认证办法第五条之认证基准且在第六条所列认证项目8个类别中满足4个类别取得计分,同时总分数达到22分(含22分)以上的专科生、总分数达到28分(含28分)以上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五、认证流程

    (一)学生申报

    申报学生关注“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通过菜单栏选择进入“青年云”小程序,然后进入“A级证书”系统,严格对照《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标准表》和《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系统操作使用指南》(见附件)进行线上填报,完成线上提交。

    (二)校级初评

    各高校团委要以《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办法》为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按照《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系统操作使用指南》完成线上初评工作。

    (三)省级复核

    团省委、省学联进行线上复核,最终确定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名单,通过“四川学联”微信平台公示后,线上生成电子证书。

    六、评分细则(见附件1)

    七、具体要求

    (一)成绩单打印

    1、认证基准条件证明材料为盖鲜章的学生教务成绩单。

    2、打印方式:二教一楼或者综合楼二楼自助打印。

    3、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务科 028-66366252

    (二)“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

    1、认证要求:参评当学期每一期“青年大学习”均完成,本学期学习范围为:2024年第1~9期。

    2、认证流程:

    ①自评申请:本学期按时参与每期大学习团课,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证明》(附件2),纸质版于6月17日14:00-17:00交至30428办公室。

    ②院级审核:院团委会通过“大学习”后台系统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认证通过后开具证明交由校团委复核。

    ③于6月20日14:00-17:00至30428办公室领取加盖鲜章证明。

    (三)学生组织任职证明

    1、认证范围:仅认证团支书、班长、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叠加计分、只取最高得分。

    2、认证方式: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3),纸质版于6月17日14:00-17:00交至30428办公室,于6月20日14:00-17:00至30428办公室领取加盖鲜章证明。

    3、校级以上学生组织任职证明材料请与负责单位联系,院团委无权进行认定。

    (四)无处分证明

    1、认证方式: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无处分证明》(附件4),纸质版于6月17日14:00-17:00交至30428办公室,于6月20日14:00-17:00至30428办公室领取加盖鲜章证明。

    (五)其他表彰文件、通过证明请与相关负责单位联系。

    (六)注意:为了避免耽误同学们的申请,下半年集中认证的材料需要在6月20日之前提交给学院团委,逾期后提交的材料一概不予处理。

    八、注意事项

    1.认证基准条件为学业成绩无挂科记录、无处分记录,需由学校相关行政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学业成绩无挂科记录、无处分记录,需由学校相关行政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1)无挂科证明:

    综合楼二楼自助打印机打印的带鲜章成绩单(研究生为研究生培养办盖章的成绩单)。

    (2)无处分证明:

    由学院统计盖章后再统一交由学校学工部盖章的无处分证明。

    将两份证明图片拼接后就是认证基准条件证明。(关于如何处理为一张图片:使用天天P图、PS等基础软件合并在一起)

    2.所得奖项及经历须是大学期间获得;

    3.细则中所涉及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不叠加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如A和B可叠加计分,A1和A2不叠加计分,以A1、A2的最高分值计算;

    4.参加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定的所在学期,每1期“青年大学习”(从本学期第1期至认定工作正式启动前)均完成学习,即可取得计分;

    5.思想政治理论课分为:专科《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本科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硕士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必修以及《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两门选修;博士研究生《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专升本学生提供专科阶段思政课成绩证明;研究生需提供研究生阶段的思政课成绩证明。

    6.本科生及研究生在8个类别中满足4个类别取得计分且总分数达到28分(含28分)以上则可申请参评“综合素质A级证书”,专科生在8个类别中满足4个类别取得计分且总分数达到22分(含22分)以上则可申请参评“综合素质A级证书”;

    7.本评分最终解释权属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

    九、学生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5)

    十、联系人

    数学学院团建中心王星阳(QQ:28110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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