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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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奖】数学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0-17 周义杰 点击:[]

    数学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1017-1020日)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数学学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如下:

    罗忠忱教授奖学金
    穗港泰奖学金
    (合计,本)

    广州校友会红棉助学金
    江西校友会助学金
    美洲校友会助学金
    惠霞教育助学金
    (以上奖项合计,本)

    峨眉89扬华奖学金(本)

    四川国经奖学金(综合类)
    (本)

    NITORI国际奖学金(学校范围)
    (本)

    “拓及”专项奖学金(学校范围)
    (本研)

    黄山教育助学金
    (本研)

    双优基金
    (本研)

    1

    1

    1

    1

    1

    1

    1

    0-2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并加入QQ群(群号:602485730),在102017:00前提交网上申请和共享文档资料。(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数学学院2022-2023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https://docs.qq.com/form/page/DV3RpYU1UVVllc29u

    一览表中学生基本信息、任职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与扬华素质网个人拓展信息保持一致。

    (二)学院评审阶段

    1. 学生工作组审核(1021-22日):学院学生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当年度各类奖项评选名额情况,按年级专业比例差额推荐至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1023-24日):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根据学校各奖助学金要求采用现场答辩、材料评审、成绩排名的形式产生。

    3.学院公示和报出(1025日—31)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

    (三)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1-11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1017-1020日)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2),数学学院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专项奖助学金

    名额

    奖励金额

    成绩要求

    评选方式

    星辰天合奖学金一等奖

    2

    5000

    40%

    现场答辩

    星辰天合奖学金二等奖

    5

    3000

    40%

    出版社奖学金一等奖

    1

    3000

    /

    材料评审

    出版社奖学金二等奖

    3

    2000

    /

    出版社奖学金三等奖

    4

    1500

    /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并加入QQ群(群号:602485730),在102017:00前提交网上申请和共享文档资料。(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2022-2023学年数学学院专项奖助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本科生):https://docs.qq.com/form/page/DV0NHSk5ockl2Z1hz

    (二)学院评审阶段

    1. 学生工作组审核(1021-22日):学院学生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当年度各类奖项评选名额情况,按年级专业比例差额推荐至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1023-24日):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星辰天合奖学金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差额投票产生,出版社奖学金采用材料评审的形式差额投票产生。

    3.学院公示和报出(1025日—31)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

    (三)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111-11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需满足德智体美劳基本成绩要求,每名本科生仅可申请一项专项奖助学金,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每天17:00会在QQ群(群号:602485730)公布各奖项申请人数,申请人可在截至日期前联系负责老师进行申请奖项调整。

    2.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2023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4.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占用原学院名额,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新老学院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

    5.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工作负责人:周义杰

    联系电话:028-66368319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X30447


    数学学院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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