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2024届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3年9-11月组织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院宣传及开启批次
学院依据《管理办法》,面向2024届毕业生做好相关宣传,学院评选批次已开启(批次名称:2024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
(一)学生申请(9月26日—10月8日)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二)民主评议
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组织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填写《数学学院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见附件2)报学院学生工作组辅导员处。
根据评议结果,学生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学院评审(10月9日—10月16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省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材料报送
1.《数学学院(中心)2024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2;
2.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的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原件)纸质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见附件4;
材料1请各班于10月8日17:00前报送至辅导员吕老师处。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专项工作联系人:吕老师 X30447
数学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