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校修订了《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7〕35号)(附件),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住宿违纪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现将修订完成的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公布,请我院全体学生(本科生、研究生)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掌握相关具体规定。
请各班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学生公寓管理办法。11月20日之前以班为单位将学习情况(电子稿)发送至学工组邮箱sxxg@swjtu.edu.cn
附
数学学院学工组
2017年11月9日
附件: 《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