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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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7-10-24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点击:[]

    数学学院全体学生:

    我校2017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1026日-1030日)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下载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不能改变表格样式),填写完毕后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审核。

    二、学院评审阶段(1031日-116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阶段(1111日-24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尽快进行助学金发放工作。

    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学院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16日下午5前告知学生工作部(66366352),以便学生工作部及时进行调整;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成都本地储蓄卡或西南交大联名卡发放,每一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拥有一张能够正常使用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本人名下的成都本地储蓄卡或西南交大联名卡,并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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