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全体学生: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令)将自2017年9月1日施行。 
	前期,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对学校现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此次修订将对我院同学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数学学院学工组决定组织学院全体同学学习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有关制度。同时将已经起草完毕,并已经征求过部分学生干部的《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制度文件》(征求意见稿)面向全体同学征求意见。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制度学习 
	       (一)学习对象 
	    数学学院全体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学习形式和要求 
	    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结合班会、团支部会、专题学习讨论会等开展。 
	   (三)本科生学习内容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令); 
	    2.《本科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书面版,已经发放到同学手上); 
	    3.学工部扬华素质网公布的学生工作制度(扬华网-学工部-规章制度): 
	             http://www.yanghua.net/website/Studentoffice/OfficeLaw.aspx 
	   (四)研究生学习内容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令); 
	    2.学工部扬华素质网公布的学生工作制度(扬华网-学工部-规章制度): 
	                 http://www.yanghua.net/website/Studentoffice/OfficeLaw.aspx 
	    3.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学生教育管理有关制度(研究生院网-培养工作)。 
	   (五)学习要求 
	    此次学习情况将作为各班级参评优秀班集体的重要参考,请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确保每位同学都能熟悉掌握相关制度内容和要求。学习总结或学习新闻稿件,9月30日之前发送至数学学工组邮箱sxxg@swjtu.edu.cn,邮件请注明班级名称。 
	数学学院新闻中心将筛选部分优秀新闻稿件发布到学院网站。 
	二、《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制度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请各班组织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制度学习的同时,组织《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制度文件》(征求意见稿)研讨,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9月30日之前以班为单位将书面意见(电子稿)发送至学工组邮箱sxxg@swjtu.edu.cn,若无返回视为没有意见,邮件请注明班级名称。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7年9月13日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附件2: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制度文件(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