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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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学院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2021-02-28  点击:[]

    数学学院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具体要求:

    1.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党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求真务实作风投入到学校学院事业发展中,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懈奋斗。

    2.党支部要在充分交流提醒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附件1)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

    3.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参加主题教育的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4.党支部和党员在会后要根据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

    5.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6.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防止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

    7.党支部会议记录、评议内容要如实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如实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并递交学院党委留存。对于工作开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质量不高的党支部,要重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时间安排: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于2021年3月26日前完成。

    2.各党支部于2021年3月28日前将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电子表(附件2)和党员政治素质诊断结论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xuhaijing@swjtu.edu.cn)。

    3.各党支部于2021年3月28日前完成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填写(附件4)。

    数学学院党委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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