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标
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培养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素质较高、模范作用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二、培训对象
数学学院2023-01期入党积极分子。
三、课程安排
(一)课堂教学:
专题 |
培训日期 |
培训时间 |
地点 |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最高理想 |
4月18日 |
19:00 |
X2533 |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
4月19日 |
19:00 |
X2533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4月20日 |
12:30 |
X2533 |
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 |
4月20日 |
14:30 |
X2533 |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
4月21日 |
12:30 |
X2422 |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纪律和作风 |
4月27日 |
19:00 |
X2422 |
(二)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环节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通过参加志愿服务等完成,第二阶段主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忘初心、不负韶华”、大学生的使命担当等主题开展主题党课、理论研讨课、主题党日活动、社会实践等。
(三)自主学习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10月22日通过)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5)《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6)《习近平治国理政(第四卷)》
自主学习要求在实践教学环节前完成,学习内容纳入结业考试内容。
(四)结业要求
1. 结业考试:
(1)时间4月28日 12:30-14:00(地点另行通知)。
2.培训心得
在完成自主学习后,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须提交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手写培训总结。
3. 实践证明
在结业考试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须提交由学院团委出具的学时证明。
五、纪律要求
1. 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参加培训的各个环节,通过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知识水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培训纪律,认真参加党课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能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之事。
3. 学员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请假者经所在党支部核实后报分党校审核批准。
数学学院分党校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