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数学学院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顾播雨主持。支部组织委员徐海晶领学,《条例》对“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吸收了各地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从学校党委、院系二级党组织、党支部等多角度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指导。学院党委书记徐革在学习交流中强调,机关支部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既要学好,又要学深,理解其修订前后的差异,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在政治、组织、理论、实践、制度层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参会党员纷纷表示要加强学习,要立足本职学、融会贯通学,要守住初心、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为全院师生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