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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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学院关于2018年暑期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05-30  点击:[]

       为了进一步提高数学学院暑期实习工作质量,保障暑期实习安全,现将我院数学专业及统计学专业大一、大二和大三的2018年暑期实习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实习安全工作
       (1)各个实习队在实习工作开展前必须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实习指导教师应将实习要求、实习内容、实习安全、实习考核等事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学生在“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上签字,并提交实习带队教师。
      (2)实习过程中绝对禁止学生临时离队离校。若出现极其特殊的情况,学生需要临时离队,必须填写“实习临时离队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并提交实习带队教师。
      (3)各实习队指导教师为本队安全工作负责人,实习过程中应确保通信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以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
      (4)学生集体实习必须由实习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实习活动,指导教师必须全程监控实习过程,实习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与教学实习无关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体活动(如旅游、爬山、游泳等)。
       二、加强实习过程质量监控,规范实习报告,确保实习质量
       (1)各类实习必须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开展实习工作,参加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勤或离队。
      (2)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撰写“实习日志”,记录实习全过程;
      (3)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撰写“暑期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3)。同时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如暑期实习报告、实习日志等,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交至实习带队教师处。
       三、个人校外实习相关规定
       若学生存在个人非常特殊的原因,可申请单独校外实习。校外实习仅限于学校安排的实习项目,同时必须经学院同意批准。不仅如此,还需要满足如下实习具体规定:
      (1)学生所申请单独外出实习单位,原则上必须为我院数学、统计学专业对口单位;学生所申请实习岗位及实习内容,必须符合本专业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在企业实习时间至少2周以上。
      (2)学生必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学生实习的接收函(有单位负责人或者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和“学生在单位实习岗位及具体日程安排(要求细化到每一天)”,填写“数学学院本科生单独外出实习申请表”(见附件4)、“数学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家长安全承诺书” (见附件5)和“数学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见附件6),并由校外单位盖章后提交至学院X2504A赵志伟老师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
       对于获批单独外出实习的同学,必须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1)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完成“实习日志”,记录实习的全过程。
     (2)实习结束后,将“数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暑期实习单位评价表”(见附件7)提交校外单位,由校外单位导师填写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必须原件,复印件无效)。
     (3)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按照分专业实习队要求,完成“暑期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3)。
     (4)下学期返校后,将上述“实习日志”、“数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暑期实习单位评价表”和“暑期实习报告”,以及至少3张有学生本人参与的现场实习照片等实习材料在开学一周内提交实习带队教师评分并存档。若无法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则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四、实习成绩及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实习工作结束后,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收齐实习队伍相关实习材料,并根据学生实习过程表现、实习日志、暑期实习报告等材料评定学生成绩并提交至学校。
      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队工作报告”(附件8),电子版和纸质版均提交至学院教务员处。
      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并交至数学系或统计系保存。
      拟参评“校级优秀实习队”的实习带队教师可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附件9)进一步汇总并整理材料,按学校要求提交评选申请。
      五、其他
       实习其余要求严格按照教务处本科生暑期实习要求执行。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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