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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生本人申请、专业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查,现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2月18日下午5点前到电气馆3217B或3222B反映。公示期5天,从2012年12月14日-2012年12月18日,公示无异议,将初评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数学学院推荐以下3人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张峰、张伟竞、蒋兴妮
并请以上同学尽快重新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正反打印)及证明材料至3217B张老师。
数学学院 2012.12.14
20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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