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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材料评议办法

    2024-05-11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质量,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西教校研〔2022〕2 号)的要求,结合我校数学学科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3.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学院的综合考核办法和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负责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生的申诉释疑工作。

      (三)材料评议小组

    负责对报考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独立进行实名制评分(百分制),成员由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三、材料评议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材料评议主要考察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科研潜质。

    (一)学院以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审核。

    审核内容: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评价,对形式审核通过者,根据考生提交材料从学术能力、科研潜质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

    1. 形式审核的要求:

    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全套的评议材料;

    2. 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

    (1)学术能力(满分50分):从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获奖、出版专著等)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2)科研潜质(满分50分):从考生的科研经历(包括参加科研项目、硕士学位论文情况等)和科研计划考查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二)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

    学院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人数的x倍(1.2≤x≤2)确定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同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在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材料评议结果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


    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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