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数学学院本科生暑期实习工作相关流程,保障暑期实习安全,进一步提高暑期实习工作质量,现将2022年我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以及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暑期实习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总体安排
1、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2022年各年级各专业实习方案如下:
(1)2021级统计学以及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在校外实习,实习地点:成都市菁蓉镇静园东路28号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创新创业基地。
(2)2019级、2020级统计学以及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在校内实习,实习地点:3号教学楼。
(3)2019、2020、2021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需参加暑期短学期课程,或学科竞赛。
2、对无法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中实习的相关规定:
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需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集中实习。特殊情况,按如下方式处理:
(1)因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科竞赛、到外校参加暑期夏令营等不能参加实习的,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实习替代。其成绩由指导教师或项目领队评定。
(2)申请单独到校外其他单位实习,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经学院批准同意后,可单独到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校外实习单位仅限于与学院有正式实习合作协议的单位。
申请单独到校外单位实习的学生需准备如下纸质材料:
① 校外实习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学生实习的接收函”(接收函格式不限,但应包含单位负责人或者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② 填写“数学学院本科生单独外出实习申请表”(见附件)并签字;
③ 填写“数学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家长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并签字;
④ 填写“数学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见附件)并签字。
上述纸质材料应在学院集中实习正式开始前提交至学院赵志伟老师处(联系方式:电话:66369921;QQ:349074654)。
二、实习工作纪律及考核要求
1、实习工作纪律
(1)以班级为单位,所有学生在实习开始前都必需签署“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并提交给实习带队教师。
(2)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缺勤或离队。若因特殊原因需要离队,需要向辅导员和实习带队老师请假,并签署“实习临时离队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并提交给实习带队教师。
(3)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及劳动纪律等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实习队的统一安排和指挥,统一行动,并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实习队指导教师为本队安全工作负责人,实习日常管理应实行逐日考勤制度,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应确保通信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以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
2、实习考核要求
(1)参加学院集中实习的学生应按时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项目,认真填写实习日志,按要求完成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并参加实习考核。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撰写“暑期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同时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交至实习带队教师处。
(2)单独外出实习的学生,应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① 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完成“实习日志”,记录实习的全过程。
② 实习结束后,将“数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暑期实习单位评价表”(见附件)提交校外单位,由校外单位导师填写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必须原件,复印件无效)。
③ 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按照分专业实习队要求,完成“暑期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
④ 下学期返校后,将上述“实习日志”、“数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暑期实习单位评价表”和“暑期实习报告”,以及至少3张有学生本人参与的现场实习照片等实习材料在开学一周内提交实习带队教师评分并存档。若无法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则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三、实习成绩及实习资料的归档
1、实习工作结束后,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收齐实习队伍相关实习材料,并根据学生实习过程表现、实习日志、暑期实习报告等材料评定学生成绩。
申请校外单独实习或校内科创竞赛实践实习的同学,请于开学一周内,将“单独实习成绩报送单”提交至实习带队老师处(教务系统学生所选实习课程的归属教师),同时提供实习日志、暑期实习报告等各类材料。超过期限未提交材料的同学,责任自负。校内实习带队教师根据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及学生各类实习支撑材料,给定学生最终实习课程成绩。
实习带队教师在确认所有学生实习成绩后(包括统一实习及单独实习的同学),成绩统一上报学校教务系统。
2、请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队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均提交至学院教务员处。
3、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并交至所在系部保存。
4、拟参评“校级优秀实习队”的实习带队教师可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进一步汇总并整理材料,按学校要求提交评选申请。
四、其他
实习其他规定,请严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各专业系部主任。
上面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及表格请见附件。
数学学院
202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