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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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学院关于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标准规定

    2013-09-10 张娟 点击:[]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好地做好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综合评议工作,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推荐2014届本科生为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认定和加分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认定的加分细则

    获奖情况及加分条件

    国家级学科竞赛奖

    一等:5();二等:3(); 三等:2()

    省级学科竞赛奖

    一等:3(); 二等:2(); 三等:1()

    个人发明专利

    不超过3 ()

    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

    不超过1()

    其他科创活动

    不超过1()

    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

    不超过1()

    国家外语六级(笔试成绩不低于510分)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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