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数学学院本科生暑期实习工作相关流程,保障暑期实习安全、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暑期实习工作质量,现将2024年我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以及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暑期实习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数学学院2024年暑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小东、黄祥
成员:孟华、刘品、唐家银、潘志刚
一、实习总体安排:
1、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2024年各专业各年级实习方案如下:
(1)2023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在校外集中实习,实习地点:数字经济产业互联网基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青瓷路51号17栋B区。
(2)2022级统计学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在校外集中实习,实习地点:数字经济产业互联网基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青瓷路51号17栋B区。
(3)2021级统计学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在校内实习,实习地点:3号教学楼。
(4)2021、2022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原则上需参加学院开设的暑期短学期课程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国际化课程,或参加A类学科竞赛;但若本人确有意愿参加实习(基于今后就业方面的考虑),也可申请参加校内或校外实习。
(5)2022、2023级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班需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专题研讨班课程。
实习开始时间预计从期末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开始,具体时间请注意学院通知。
2、对因故无法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中实习的相关规定:
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需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集中实习。确有特殊情况,按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科竞赛(含竞赛培训)、到校外参加暑期夏令营或学科竞赛培训、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暑期国际游学项目等情况,由本人在集中实习正式开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在实习结束后可办理实习替代。其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或项目领队评定。
申请实习替代的学生需准备如下纸质材料:
①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实习替代审批表。(见附件10、11,国际游学项目参照附件10)
② 参加学科竞赛(含培训)或校外暑期夏令营的证明材料(如:竞赛通知、入营通知等)。
(2)申请单独到校外其他单位进行实习,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经学院批准同意后,可单独到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申请单独到校外单位实习的学生需准备如下纸质材料:
①校外实习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学生实习的接收函”(接收函格式不限,但应包含单位负责人或者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②填写“数学学院本科生单独外出实习申请表”(见附件3)并签字;
③填写“数学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家长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并签字(需家长亲笔手签,电子签名无效);
④填写“数学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见附件5)并签字。
原则上,上述纸质材料应在学院集中实习正式开始前提交至学院赵志伟老师处(联系方式:电话:66369921;QQ:349074654);其中,若相关证明材料暂时无法提供,也可在办理实习替代时提供,无证明材料将不予办理实习替代。
二、实习工作纪律及考核要求:
1、实习工作纪律:
(1)以班级为单位,所有学生在实习开始前都必需签署“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并提交给实习带队教师。
(2)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缺勤或离队。若因特殊原因需要离队,需要向辅导员和实习带队老师请假,并签署“实习临时离队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并提交给实习带队教师。
(3)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及劳动纪律等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实习队的统一安排和指挥,统一行动,并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实习队指导教师为本队安全工作负责人,实习日常管理应实行逐日考勤制度,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应确保通信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以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
2、实习考核要求:
(1)参加学院集中实习的学生应按时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项目,认真填写实习日志,按要求完成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并参加实习考核。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撰写“暑期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6)。同时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交至实习带队教师处。
(2)单独外出实习的学生,应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① 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完成“实习日志”,记录实习的全过程。
② 实习结束后,将“数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暑期实习单位评价表”(见附件7)提交校外单位,由校外单位导师填写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必须原件,复印件无效)。
② 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按照分专业实习队要求,完成“暑期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6)。
④ 下学期返校后,将上述“实习日志”、“数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暑期实习单位评价表”和“暑期实习报告”,以及至少3张有学生本人参与的现场实习照片等实习材料在开学一周内提交实习带队教师评分并存档。若无法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则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三、实习成绩及实习资料的归档:
1、实习工作结束后,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收齐集中实习队学生的相关实习材料,并根据学生实习过程表现、实习日志、暑期实习报告等材料评定学生成绩。
申请校外单独实习、校外暑期夏令营或国际游学项目、校内科创竞赛实践实习等非集中实习的同学,请于开学一周内,将“单独实习成绩报送单”(见附件8)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实习带队老师处(教务系统学生所选实习课程的归属教师),同时提供实习日志、暑期实习报告等各类支撑材料。超过期限未提交材料的同学,责任自负。校内实习带队教师根据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及学生各类实习支撑材料,评定学生最终实习课程成绩。
实习带队教师在确认所有学生实习成绩后(包括集中实习及单独实习的同学),统一上报学校教务系统。
2、请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队工作报告”(见附件9)并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如实习内容、实习安排、实习照片、实习名单、实习成绩、存在的问题等),电子版和纸质版均提交至学院潘志刚老师处。
3、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并提交至专业系部保存。
4、拟参评“校级优秀实习队”的实习带队教师可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进一步汇总并整理材料,按学校要求提交评选申请。
四、其他
实习其他规定,请严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各专业系部主任。
上面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及表格请见附件。
数学学院
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