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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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优】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9-22  点击:[]

    数学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19-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数学学院按此通知要求,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年总结鉴定

    (一)学生自我总结

    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二)班级民主评议

    要在做好学生自我总结辅导员深入班级的基础,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并于1031日前交到X30447辅导员处

    二、本科生个人(集体)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一)学院宣传及开启批次(923日)

    学院依据《管理办法》,已开启2020-2021学年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批次2020-2021学年本科生集体荣誉称号评选批次

    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拟推荐人选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二)学生(班级)申请(923-926日)

    学生(班级班长)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三)学院评审(927-1020日)

    1927—930: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

    2108—1015日:学生工作组审核材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31016—1020日:评审结果公示

    (四)学校评审(1021-1128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1

    3.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

    4.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5.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6.“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张老师 66366946  X30447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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